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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运动员交流的公示(三十五)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4 21:48:03 浏览次数: 【字体:

期交流名单:

王思,原注册单位为东莞市,交流单位为汕头市,项目为帆板,交流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2022年12月31日;

梁滔,原注册单位为湛江,交流单位为茂名市,项目为空手道,交流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22年12月31日;

林光绪,原注册单位为湛江市,交流单位为茂名市,项目为空手道,交流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22年12月31日;

李超健,原注册单位为湛江市,交流单位为茂名市,项目为空手道,交流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22年12月31日;

曾金龙,原注册单位为湛江市,交流单位为茂名市,项目为空手道,交流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22年12月31日;

林进刘,原注册单位为湛江市,交流单位为茂名市,项目为空手道,交流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22年12月31日;

罗浩贤,原注册单位为湛江市,交流单位为茂名市,项目为空手道,交流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22年12月31日;

彭浩东,原注册单位为湛江市,交流单位为茂名市,项目为空手道,交流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22年12月31日;

钟瑞浩,原注册单位为湛江市,交流单位为茂名市,项目为空手道,交流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22年12月31日;

赖思畅,原注册单位为湛江市,交流单位为茂名市,项目为空手道,交流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22年12月31日;

李新平,原注册单位为湛江市,交流单位为茂名市,项目为空手道,交流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22年12月31日;

吴建豪,原注册单位为湛江市,交流单位为茂名市,项目为空手道,交流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22年12月31日;

许耀文,原注册单位为湛江市,交流单位为茂名市,项目为空手道,交流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22年12月31日;

谢俊杰,原注册单位为湛江市,交流单位为茂名市,项目为空手道,交流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22年12月31日;

张俊,原注册单位为湛江市,交流单位为茂名市,项目为空手道,交流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22年12月31日;

陈学明,原注册单位为湛江市,交流单位为茂名市,项目为空手道,交流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22年12月31日;

黄杰,原注册单位为湛江市,交流单位为茂名市,项目为空手道,交流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22年12月31日;

陈家乐,原注册单位为湛江市,交流单位为茂名市,项目为空手道,交流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22年12月31日;

蓝俊杰,原注册单位为湛江市,交流单位为茂名市,项目为空手道,交流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22年12月31日;

王谭,原注册单位为湛江市,交流单位为茂名市,项目为空手道,交流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22年12月31日;

张杰武,原注册单位为湛江市,交流单位为茂名市,项目为空手道,交流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22年12月31日;

陈珊影,原注册单位为湛江市,交流单位为茂名市,项目为空手道,交流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22年12月31日;

陈海静,原注册单位为湛江市,交流单位为茂名市,项目为空手道,交流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22年12月31日;

陈嘉慧,原注册单位为湛江市,交流单位为茂名市,项目为空手道,交流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22年12月31日;

杨文静,原注册单位为湛江市,交流单位为茂名市,项目为空手道,交流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22年12月31日;

温善媛,原注册单位为湛江市,交流单位为茂名市,项目为空手道,交流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22年12月31日;

陈莹莹,原注册单位为湛江市,交流单位为茂名市,项目为空手道,交流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22年12月31日;

罗嘉怡,原注册单位为湛江市,交流单位为茂名市,项目为空手道,交流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22年12月31日;

蓝秋月,原注册单位为湛江市,交流单位为茂名市,项目为空手道,交流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22年12月31日;

李凯琦,原注册单位为湛江市,交流单位为茂名市,项目为空手道,交流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22年12月31日;

冼林颖,原注册单位为湛江市,交流单位为茂名市,项目为空手道,交流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22年12月31日;

莫思静,原注册单位为湛江市,交流单位为茂名市,项目为空手道,交流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2022年12月31日;

无限期交流名单:

王行健、邝文焯、李锐航、张嘉晋、陈子杰、关嘉正、曾祥舜、林颖儿、梁欣金、方思淇、邹倩瑜、李奕莹、朱文婷,以上运动员原注册单位为肇庆市,交流单位为佛山市,项目为游泳,交流时间为无限期;

 

以上因个人原因,进行交流。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省竞赛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

举报电话:(020)83815010
 
 
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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