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信息公告>常规通知>详细内容

关于运动员交流的公示(四十四)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0-10 17:13:26 浏览次数: 【字体:

有限期交流名单:

梁滔、林光绪、李超健、曾金龙、林进刘、罗浩贤、彭浩东、钟瑞浩、赖思畅、李新平、吴建豪、许耀文、谢俊杰、张俊、陈学明、黄杰、陈家乐、蓝俊杰、王谭、张杰武、陈珊影、陈海静、陈嘉慧、杨文静、温善媛、陈莹莹、罗嘉怡、蓝秋月、李凯琪、冼林颖、莫思静,以上运动员原注册单位为湛江市,交流单位为茂名市,项目为羽毛球,交流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2022年12月31日;

 

以上因个人原因,进行交流。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省竞赛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

举报电话:(020)83815010
 
 
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2020年10月10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