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省竞赛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
举报电话:(020)83815010
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2020年10月16日
无限期交流名单:
陈永康,原注册单位为东莞市,交流单位为清远市,项目为武术套路,交流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无限期;
示范基地联培名单:
殷甜欣、李梅,以上运动员原注册单位为惠州市,示范基地联培单位为广州市,项目为击剑,协议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2022年12月31日;
吴思琪,原注册单位为汕头市,示范基地联培单位为广州市,项目为击剑,协议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2022年12月31日;
张理程、欧剑峰,以上运动员原注册单位为清远市,示范基地联培单位为广州市,项目为举重,协议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2022年12月31日;
李雨婷,原注册单位为汕头市,示范基地联培单位为广州市,项目为乒乓球,协议时间为2020年8月19日-2026年12月31日;
曹致远,原注册单位为东莞市,示范基地联培单位为广州市,项目为乒乓球,协议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2026年12月31日;
董厚轩,原注册单位为珠海市,示范基地联培单位为广州市,项目为乒乓球,协议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2022年12月31日;
全红婵,原注册单位为湛江市,示范基地联培单位为广州市,项目为跳水,协议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2022年12月31日;
陈埼晴、汤梓媚,以上运动员原注册单位为肇庆市,示范基地联培单位为广州市,项目为田径,协议时间为2020年8月7日-2022年12月31日;
以上因个人原因,进行交流、示范基地联培。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省竞赛中心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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