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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制

来源:广东体育 发布时间:2019-09-16 17:00:0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适应竞技体育发展需要,完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后备人才培养质量,广东省体育局日前发布《省级示范项目后备人才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共同促进广东青少年体育发展。
    目前,广东省级后备人才培养基地除了广东省青少年竞技体校之外,还有两大省级示范项目后备人才基地——是指以广州市、深圳市开展的体育项目为单位,与省内其他地市共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模式。其中,广州和深圳开展的省级后备人才培养的项目分别有18个和15个。
    广州、深圳是我国和广东经济发达地区,后备人才培养方面同样在省内处于领先位置,为了提升广东其他地市培养人才和输送人才的积极性,《办法》中提到,“示范基地”项目可在省内招收异地注册运动员进行联合培养(下称“联培运动员”,运动员的注册单位下称“原单位”)。原单位没开展训练的项目也可以向“示范基地”输送人才。同时,联培运动员必须到“示范基地”就学和训练。“示范基地”必须保障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联培运动员的就学权利,费用等各项后勤保障由协议双方具体商定,写入联培协议书。
    《办法》指出,联培运动员参加省运会和省级年度比赛可由“示范基地”和原单位协定代表其中一方报名参赛。个人项目,每获一个名次,按对应的奖牌和分数100%分别计入“示范基地”和原单位;原单位向“示范基地”输送联培运动员,等同于向省体校输送,原单位教练员的职称评定、输送奖励等相关政策等同于向省体校输送的政策;向省体校输送并转正的联培运动员,认定为“示范基地”和原单位共同输送。联培运动员的年度人才输送分、大赛成绩分按原单位与“示范基地”各100%计算。
    同时,广东省体育局也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示范基地”和原单位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即取消相关项目的“示范基地”称号,联培运动员退回原单位参赛。
    当前广东正重点抓好广东省青少年竞技体校、广州体职院、深圳市体校的建设,探索建立省级“示范基地”的三驾马车,辐射全省各级各类训练网点。此外,广东还着力抓好32所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140个单项后备人才重点基地、135个重点班、262所传统校、244个国家级、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加大资金及政策扶持力度,不断改善和提高市县体校的训练、教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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