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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东省青少年拳击锦标赛补充通知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12-03-24 23:15:3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参赛单位:

2011年广东省青少年拳击锦标赛将于11月 2日至7 日(原定10月13日至18日)在肇庆市举行,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现将比赛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 竞赛日期和地点:

1、日期:11月2日-7日

2、地点:肇庆市体育中心体育馆

二、报名要求:

1、各参赛队的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医务人员、工作人员等必须通过网上报名。凡未在网上报名将作不参赛论。

2、请各参赛单位按竞赛规程的要求(如人数、参赛年龄、项目等)于9月28日至10月9日在网上进行报名(网址:www.tyj.gd.gov.cn )。并请扫描网上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9日前发电子邮件至:czr97@126.com,联系人:陈增荣,电话:13556167939,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三、报到

1、裁判员请于10月30日到山水时尚酒店报到,地址:肇庆市西江路体育中心西门正对面。

2、参赛运动队请于10月31日到赛区报到。报到具体酒店地点请各参赛单位于赛前5天致电肇庆市体育局咨询,联系人:卢雪云、伍玉霞,联系电话:0758-2852347。

四、有关经费:

参赛单位费用自理,期间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正编人员需缴纳食宿费每人每天150元,超编人员需缴纳食宿费每人每天250元。所安排入住的酒店不提供洗漱用品,请参赛单位自备。

五、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2011年广东省青少年拳击锦标赛竞赛规程

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11年广东省青少年拳击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竞赛日期:11月2日—7日(原定10月13日-18日)

竞赛地点:肇庆市体育中心体育馆

二、参加单位:

各地级以上市及佛山市顺德区。

三、竞赛项目:

少年男子甲组:43-46kg  49kg  52kg  56kg  60kg  64kg  69kg  75kg  81kg  +81kg

少年女子甲组: 46-51kg  54-60kg  69-75kg

少年男子乙组:41-43kg  46kg  49kg  52kg  56kg  60kg  64kg 

69kg  75kg  +75kg

少年女子乙组:41-47kg  52-58kg  64-70kg

四、参加办法:

(一)参赛年龄(以省体育局公布的骨龄结果为准)

少年男子甲组:1993年至1994年者

少年男子乙组:1995年至1997年者

少年女子甲组:1996年至1997年者

少年女子乙组:1998年至2000年者

(二)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男、女教练各1名,医生1名,男子甲、乙组运动员各12名,女子甲、乙组运动员各6名参赛。

(三)各单位每个级别限报2名运动员。

(四)某级别报名不足3人的则取消该级别比赛。

(五)引进运动员(不含已被省优秀运动队正式吸收的运动员;各市代表广东参加第十二届全运会的运动员;在代表单位居住三年或以上的省外户籍运动员)参赛不得超过该市参加该项目、该组别、性别正式参赛运动员总数的30%。

(六)运动员参赛不占名额,按第十四届省运会有关规定执行。

(七)运动员参赛需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各参赛单位必须在所在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含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如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八)参赛动员必须持有广东省体育局颁发的《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证》及第二代身份证;外省户籍运动员须同时持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注册证》。

(九)各单位报名后各级别不得更改。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拳击竞赛规则》。

(二)少年男子甲、乙组比赛为三回合,每回合3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少年女子甲组比赛为四回合,每回合2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少年女子乙组比赛为三回合,每回合2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

(三)比赛使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合格器材。拳套、护头和护手绑带由大会统一提供,运动员自备护齿和护裆。

(四)教练员必须参加广东省举办的教练员培训班并取得证书,按规则规定着装,否则将不能进场执行教练工作。

(五)禁止使用兴奋剂。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每级别均录取个人前八名给予奖励。某级别参赛人数不足8人,则如数录取。

(二)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予以奖励,总分相等计冠军数,冠军数相等计亚军数,依此类推;总分计分办法依照个人前八名按9、7、6、5、4、3、2、1累计。

七、体育道德风尚奖:

(一) “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按参赛队有5队(含5队)以下评选2队,10队(含10队)以下评选3队,15队(含15队)以下评选4队,16队以上评选5队。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按报名人数15:1比例评选。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按参加人数10:1比例评选。

(四)运动员因受伤不能参加比赛,必须出其本次比赛组委会指定医生诊断证明,并经仲裁主任批准。运动员因无故弃权者,将取消其这次参赛级别的所有成绩与计分,代表队不得参与“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

八、报名和报到:

(一)请各参赛单位按竞赛规程要求在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赛前30天,报名截止日期为赛前25天,网址:www.tyj.gd.gov.cn)。请各参赛单位扫描网上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于赛前25天发电子邮件至:czr97@126.com,陈增荣、孙豪;电话:020-83825794、83810377,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报到:各运动队于赛前两天,裁判员于赛前三天到赛区报到。

九、赛风监督委员、仲裁委员、裁判员由省体育局统一选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经费:参赛队伍交通费自理,食宿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十一、为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各单位和全体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赛区制定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国家体育总局和广东省体育局的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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