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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东省青少年皮划艇锦标赛竞赛规程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12-03-24 23:15:4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比赛日期:2011年12月7日至11日。

   比赛地点:肇庆市星湖国家水上训练基地。

   二、参加单位:

   各地级以上市及佛山市顺德区。

   三、竞赛项目:

    (一)甲组:

1、男子:

皮艇:1000MK1、1000MK2、200MK1、200MK2、8KM团体对抗赛、HEAD TO HEAD K1对抗赛

划艇:1000MC1、1000MC2、200MC1、200MC2、8KM团体对抗赛、HEAD TO HEAD C1对抗赛

2、女子:

500MK1、500MK2、200MK1、200MK2、8KM团体对抗赛、HEAD TO HEAD K1对抗赛

(二)乙组:

1、男子:

皮艇:200MK1、HEAD TO HEAD K1对抗赛

划艇:200MC1、HEAD TO HEAD C1对抗赛

2、女子:

200MK1、HEAD TO HEAD K1对抗赛

    四、参加办法:

(一)甲组运动员必须是1993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出生者;乙组运动员必须是1995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者。参赛单位在报齐乙组的级别后,该乙组级别的剩余运动员才可以参加甲组的比赛。

(二)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身份证》;省外户籍运动员须同时持有《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注册证》。另参赛运动员须持有县一级以上医疗单位的体检健康证明。运动员的参赛年龄以广东省体育局公布的骨龄结果为准。

(三)省皮划艇后备人才基地参赛人数必须达到18名运动员。

(四)参加比赛的运动员的每人最多报3项;不同组别、级别的运动员不得互兼。

(五)8km团体、head to head团体都采用对抗赛形式,各团体对抗赛各队伍限报一个团体且参赛人员限报3人,多报人数和少报人数都取消其参赛资格。参赛运动员不允许在8k团体和head to head团体比赛进行兼项。

(七)各单位参加每个单项(不含对抗赛)的比赛艇数最多报2条艇。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按运动员总数的1:5配备。

(八)凡属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参赛运动员,其文化教育程度必须达到国家《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标准和质量。

(九)各单位需对各自报名参赛的运动员的健康状况和水中自救能力负责,必须能游泳200米以上。各参赛单位必须在所在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含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向大会提交保险原始凭证和复印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五、竞赛办法:

    (一)遵循《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的有关规定,本规程如与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有矛盾之处以总则为准。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皮划艇竞赛规则。

(二)长距离项目的比赛在2000米的航道中采用M型进行,赛前抽签决定比赛顺序,采用间隔30秒分别起航的办法。以时间评定名次,时间少者名次列前,最后排出全部名次。

(三)8k团体采用对抗赛形式,以单位名称间隔出发,以各单位所有参赛队员所获成绩相加排定名次。

(四)head to head团体采用对抗形式。比赛采用排名赛和淘汰赛制。第一轮为排名赛:按照各参赛单位所有运动员所获的成绩相加进行排名;第二轮为淘汰赛:排名第一名的队伍与最后一名进行对抗,名次靠前的队伍优先考虑出发航道,依此类推。对抗形式按照三局两胜制进行淘汰,各队出发顺序必须按排名赛所获好的名次先出发,依此类推,逐轮淘汰确定最终名次。

(五)比赛为9条航道。不足9条艇参赛时,采用一次决赛。报名参加的单位不足3个(指来自3个单位的团体、队、人)时,则取消比赛。

(六)由于天气原因不能进行决赛时,根据规则,以预赛成绩排定最终名次,时间少者名次列前(时间相同,以年龄小者名次列前)。

(七)比赛器材自备,厂家不限。

(八)各单位运动员服装必须统一,上衣印有单位名称。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如报名参加的单位不足3个或各竞赛项目中的小项如报名人数不足3人(团体、队)则取消该项目或小项的比赛。

(二)各单项获得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

(三)8KM团体对抗赛总分计分方法:按参赛单位所获得三个最好名次的分数累计相加。实效分不足三名运动员的参赛单位,只计算参赛人员所得分数。项目的名次得分从第一名往后依次为100、98、97、96······1分。得分相等,以参赛单位中最好成绩的运动员获得比赛成绩得分多者名次列前。

(四)根据各参赛单位所有运动员的比赛积分总和计算团体总分并排定名次。总分多者名次列前,总分相等以参赛单位中获得最好的比赛名次得分优先者名次列前。

七、体育道德风尚奖:

1、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按参赛队有5队(含5队)以下评选2队,10队(含10队)以下评选3队,15队(含15队)以下评选4队,16队以上评选5队。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按报名人数15:1比例评选。

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按参加人数10:1比例评选。

八、报名及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按竞赛规程要求在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赛前30天,报名截止日期为赛前25天,网址:Http//www.gdxjzx.org,逾期报名不予接受。请各参赛单位扫描网上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于赛前20天发电子邮件至 liaoshanqing@163.com。联系人:廖山青,电话及传真:020-83822556)。

(二)各参赛单位于赛前二天、裁判员于赛前三天到赛区报到。

九、仲裁委员、裁判员:

仲裁委员、主要裁判员由省体育局选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经费:

    各参赛单位交通自理,食宿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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