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东省青少年武术套路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竞赛时间:8月27日-29日
竞赛地点:珠海市
二、参加单位:
各地级以上市及佛山市顺德区。
三、竞赛项目:
(一)少年甲组:
1、长拳+刀术+棍术(男)
长拳+剑术+枪术(女)
2、太极拳+太极剑
3、南拳+南刀+南棍
(二)少年乙组:
1、自选长拳+规定刀术+规定棍术(男)
自选长拳+规定剑术+规定枪术(女)
2、自选太极拳+42式太极剑
3、自选南拳
4、规定南刀+规定南棍
四、参加办法:
(一)每单位可派领队1人,教练2人,医生1人,甲、乙组男、女运动员各5人。
(二)参赛年龄(以省体育局公布的骨龄结果为准):
1、甲组运动员:1996年至1998年者
2、乙组运动员:1999年以后者
(三)某项报名不足3人的则取消该级别比赛。
(四)每名运动员最多只能报2项参加比赛。
(五)太极系列、长拳拳术项目必须配乐(配乐带有说唱者不予评分)。
(六)引进运动员(不含已被省优秀运动队正式吸收的运动员;各市代表广东参加第十二届全运会的运动员;在代表单位居住三年或以上的省外户籍运动员)参赛不得超过该市参加该项目、该组别、该性别正式参赛运动员总数的30%。
(七)运动员参赛不占名额,按第十四届省运会有关规定执行。
(八)运动员参赛需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各参赛单位必须在所在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含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如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九)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广东省体育局颁发的《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证》及第二代身份证;外省户籍运动员须同时持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注册证》。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编制的最新《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自选套路动作难度规定:
1、运动员选报A级难度时,甲组最多只能选报3种不同类型的动作难度和3种连接难度;乙组不限。
2、运动员选报不同等级的同一种技术类型的动作难度和动作难度加连接难度,不得超过2次,超出规定者,按前2次计算难度分数。
(三)运动员必须选做规则中各项目要求的主要动作内容。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每项分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参赛人数不足8人,如数录取。
(二)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予以奖励,总分相等计冠军数,冠军数相等计亚军数,依此类推;总分计分办法依照各项前八名按9、7、6、5、4、3、2、1累计。
七、体育道德风尚奖:
(一) 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按参赛队有5队(含5队)以下评选2队,10队(含10队)以下评选3队,设15队(含15队)以下评选4队,16队以上评选5队。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按报名人数15:1比例评选。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按参加人数10:1比例评选。
(四)运动员因受伤不能参加比赛,必须出其本次比赛组委会指定医生诊断证明,需经总裁判长批准。运动员因无故弃权者,将取消其这次参赛级别的所有成绩与计分,代表队不得参与“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
七、报名和报到:
(一)请各参赛单位按竞赛规程要求在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赛前30天,报名截止日期为赛前25天,网址:www.tyj.gd.gov.cn)。请各参赛单位扫描网上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于赛前25天发电子邮件至:czr97@126.com,联系人:陈增荣、孙豪;电话:020-83825794、83810377,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各运动队于赛前两天,裁判员于赛前三天到赛区报到。
八、竞赛监督委员、仲裁委员、裁判员由广东省体育局统一选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补充。
九、经费:
各参赛队伍交通费自理,食宿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十、为端正赛风,严肃赛场纪律,保证公平竞赛,各单位和全体裁判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和赛区制定的各项规定,认真比赛,公正执法,如有违反,将根据情节按国家体育总局和广东省体育局的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