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广东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补充通知
各参赛单位:
经广东省体育局批准,2011年广东省青少年田径锦标赛定于8月25日--29日在广东肇庆市举行,为做好大会各项组织工作,现将比赛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1、日期:8月25日-29日
2、地点:肇庆市体育中心田径场
二、报名与报到:
1、报名:请各参赛单位于7月25日在http://www.gdxjzx.org进行报名。8月3日报名截止。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不与参赛。8月4日将报名表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扫描件分别发往以下邮箱:gdstyjyry@163.com及zqtyb@yahoo.com.cn。
附件:单位人数分配表:
名 额 分 配 |
单 位 |
甲组24人、乙组24人 |
深圳、中山、广州、东莞、佛山、惠州、肇庆、湛江、珠海、汕头 |
甲组20人、乙组20人 |
江门、韶关、云浮、阳江、茂名、梅州、清远、潮州、河源、揭阳、汕尾、佛山顺德区 |
①省优秀运动队适龄的运动员可代表原单位参赛,由原单位报名;
②各市可在原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增加2个只参加高跳项目的名额(男女不限)。
③允许各市运动员自费参赛,但自费参赛运动员每市不得超过5人。自费参赛队员成绩、名次与正式队员等同。
以上不占所在单位名额和自费运动员必须在报名表上注明。不注明者属无效报名。
2、报到:参赛单位人员请于8月23日到赛区报到。提前报到或延迟离会费用自理, 食宿费260元/人/天。报到具体酒店地点请各参赛单位于赛前5天致电肇庆市体育局咨询,联系人:卢雪云、伍玉霞,联系电话:0758-2852347。
三、经费:
参赛单位费用自理,期间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正编人员需缴纳食宿费160元/人
/天,超编及自费人员需缴纳食宿费210元/人/天。所安排入住的酒店不提供洗漱用品,请参赛单位自备。
四、参赛要求:
所有运动员参赛时都必须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和注册证,引进运动员同时出示全国注册证才能参赛。
五、其它注意事宜:
1、技术会议在8月23日下午4:00时在体育中心北门肇庆市体育运动学校一楼多媒体室召开。请各单位指定代表参加,会议宣布有关竞赛事宜及确认参赛名单,请准时出席。
2、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各参赛单位必须在所在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含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如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六、联系电话及邮编:
1、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
联系人:余荣耀 13924025528
2、承办单位:
地 址:肇庆市西江北路市体育中心北门肇庆市体育局。
联系人:梁锋;电话:0758-2823954,13822622082
传 真:0758-2828277,邮 编:526020。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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