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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东省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12-03-24 23:17:04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725-29日;

地点:肇庆市

二、参赛单位

各地级以上市及佛山顺德区的学校、俱乐部、棋校均可组队,并邀请港澳地区棋手参赛。

三、竞赛项目

男子:78910121416岁组;

女子:810121416岁组;

成年组。

四、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队参赛人数8人以上(含8人),可报领队、教练员各一名。

(二)年龄规定:

成年组年龄性别不限;
    16
岁组必须是199511日以后出生者;
   14岁组必须是199711日以后出生者;

12岁组必须是199911日以后出生者;

10岁组必须是200111日以后出生者;

    9岁组 必须是200211日以后出生者;

8岁组 必须是200311日以后出生者;

7岁组必须是200411日以后出生者;

(三)报到时请携带年龄和户籍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异地户口须持有当地一年以上的学籍证明,并附复印件,供存档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四)各参赛单位必须在所在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含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如未办保险,不予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九轮积分编排。

(二)每方60分钟包干用时,视情况采用中途放钟,成年组如使用加秒钟,每方50分钟,每步加20秒。

六、计分办法

团体排名在个人赛的基础上计算。

少年组总团体名次以地级市为单位计算(只算前八名成绩,每组每单位最多计算三人)。分值分别为:第一名10分,第二名8分,第三名6分,第四名5分,第五名4分,第六名3分,第七名2分,第八名1分,不足三人的队不计算团体成绩。将各市代表队各组名次分数相加,分数高者成绩列前。如分数相同,依次比较最高、次高的名次,以此类推。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组个人赛录取前八名;

(二)少年总团体前八名,颁发奖杯或奖牌;

(三)成年组个人前12名颁发奖金,冠军可参加省队明年选拔赛。

(四)等级申报标准见附件一。

八、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报名必须625日前使用统一下发的报名表在网上报名,并按报名表规定内容逐一填写和详细订房计划。报名后请在大会网站核对名单,逾期报名、报名后缺席或换人,每人加收手续费50元。

(二)报到:各队请提前一天于724报到。晚上20:00召开领队及教练员会议,会后进行抽签,缺席者作弃权处理。

九、仲裁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省体育局统一选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经费:

各参赛单位费用自理,食宿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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