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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东省少年儿童跳水锦标赛竞赛规程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12-03-24 23:17:17 浏览次数: 【字体:

 

一、竞赛日期与地点

日期:2011825日至30

地点:东莞市

二、参赛单位

各地级以上市及佛山市顺德区

各队可冠名参赛

三、竞赛项目

(一)男、女少年甲组:1m跳板、3m跳板、跳台、3m跳板双人、

跳台双人、男女混合团体

(二)男、女少年乙组:1m跳板、3m跳板、跳台、3m跳板双人、

跳台双人、男女混合团体

(三)男、女少年丙组:1m跳板、跳台、3m跳板双人、跳台双人、个人全能、男女混合团体

(四)男、女儿童组:1m跳板、跳台、3m跳板双人、跳台双人

四、参加办法

(一)参赛年龄(以省体局公布的骨龄结果为准)

    1.少年甲组:1995年至1997年者

 2.少年乙组:1998年至1999年者

 3.少年丙组:2000年以后者

4.儿童组:2002年以后者

(二)获得2011年广东省少年、儿童跳水分区赛各单人项目前8名和双人项目前6名的运动员按在编运动员参赛。广东省跳水队适龄的正式运动员可以直接参赛、不占原单位名额

(三)获得2011年广东省少年、儿童跳水分区赛单项前8名和双人项目前6名的选手,只能参加获得资格相应的组别比赛,在报项上不限,持外省户籍的运动员限报2项 。

(四)各单位可另报运动员2名(男、女不限)。

(五)少年甲、乙组各单项可报运动员3名,少年丙组、儿童组各单项可报运动员5名,双人项目各组别各单位可报两对参赛。

(六)如各单位在赛前要求更换参赛运动员,则只能在报名表范围内进行更换,不得更换未报名的运动员。

(七)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广东省体育局颁发的《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证》,第二代身份证。外省户籍的运动员必须同时持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注册证》。

(八)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县以上(含县级)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各参赛单位必须在所在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含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向大会交保险原始凭证,如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九)运动员不得以小顶大参赛,不能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省体育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各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按照下列比例配备:14名运动员,配备1名;58名运动员,配备2名;912名运动员,配备3名,依此类推。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跳水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二)所有项目比赛只进行一轮决赛。

(三)抽签办法:

 1.动作抽签由裁判长主持,仲裁委员监督在运动队报到前进行。

    2.比赛顺序抽签由裁判长主持,仲裁委员监督,在教练员联席会议后进行人工或电脑抽签。

(四)各年龄组具体竞赛内容如下:

 1.男、女少年甲、乙组:

1m跳板:完成6(男子)5(女子)无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

3m跳板:完成3个有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具体动作由抽签决定,再完成6(男子)5(女子)无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

跳台:完成2个有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具体动作由抽签决定,再完成6(男子)5(女子)无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

3m跳板双人:比赛动作按国际规则执行。

跳台双人:比赛动作按国际规则执行。

注:少年甲乙组有难度系数限制动作的最大难度为:

高度

难度

组别

1

2

3

4

5

6

3

跳板

1.6

1.9

2.0

2.1

2.1

 

跳台7.5米或10

1.6

1.9

2.0

2.0

2.1

2.1

2.男、女少年丙组:

1m跳板:

规定动作:A:  三弹101A201B、三弹301C401B

B组:三弹101B201A、三弹301B401C

C组:三弹101C201C、三弹301A401A

自选动作:⑴14组选一个,⑵23组选一个,⑶51个。(自选动作难度不得超过2.2,规定动作赛前抽签决定)

5m跳台:规定动作:立定101C201B301C401B

自选动作:⑴14组选一个,⑵23组选1个,⑶56组选1个。注:⑷男子必须56组都选。(自选动作难度不得超过2.4

3m跳板双人:比赛动作按国际规则执行。(自选动作难度不得超过2.4

5m跳台双人:比赛动作按国际规则执行。(自选动作难度不得超过2.4

个人全能: 采用一次性决赛的比赛方式:

1.比赛包括在1米板和跳台两个项目。

2.男子、女子分别完成7个或6个无难度系数限制的动作(自选动作难度1米跳板不得超过2.2,跳台不得超过2.4),以实得分累计决定名次。

3.比赛动作由抽签确定A组或B组,其中1米跳板为3个,男子跳台为4个,女子跳台则从四个中任选3个,具体组别如下:

1跳板

跳台

A

125

1256

B

345

3456

3.男、女儿童组:

1m跳板:三弹101C、三弹301B、走板101B201B、走板301C401C,一至五组任选两个自选动作。向前动作起跳方式可采用三弹或走板。(自选动作难度不得超过2.2

5m跳台:向前、向后倒下各一个,姿势由抽签决定,立定101B201B301C401C16组任选2个自选动作。(自选动作难度不得超过2.4

3m跳板双人:规定动作2个, 15组任选1个自选动作。3个动作中至少有一个向前起跳动作和一个向后起跳动作。(自选动作难度不得超过2.4

5m跳台双人:规定动作2个, 15组任选1个自选动作。3个动作中至少有一个向前起跳动作和一个向后起跳动作。(自选动作难度不得超过2.4

(五)竞赛细则:

⑴男、女少年甲、乙组:

①男子个人项目进行6个自选的比赛,跳板其中5个动作来自不同的组别,另1个从5个组别中任选。跳台应从6个组别中选出。

②女子个人项目进行5个动作比赛,跳板应从5个组别中选出。跳台应从6个组别中任选5个组别。

③跳台项目动作可以在5米、7.5米或10米上完成;少年甲组跳台的规定动作必须在10m台完成。少年乙组跳台的规定动作可以在7.5米或10米上完成。少年乙组跳台双人规定动作可以在5米、7.5米、或十米上完成。

⑵男、女少年丙组:

1m跳板向前自选动作起跳方式可采用三弹或走板。

5m跳台男子必须要有一个六组动作。

③三弹动作的难度系数按照走板动作计算。

⑶所有双人项目男子跳6轮动作,女子跳5轮动作,必须选自5个不同组别。其中前2轮动作的难度系数为2.0,其余4轮或3轮无难度系数限制。跳板比赛中所有面向前的动作都应以助跑的方式起跳。

    在每轮比赛中,两名运动员必须完成相同的动作(相同的动作代码及相同的姿势)。

⑷三弹动作评分办法

①三弹必须直接从板上开始,多一弹或少一弹,裁判长在每个裁判员的给分中扣除2分,5弹或5弹以上裁判长则判该动作失败。

②弹起后停顿再开始,裁判长在每个裁判员的给分中扣除2分。

⑸倒下动作评分办法:

倒下动作的开始姿势准备好后,一提踵就认为动作开始,提踵后如脚跟再着地、向前跨一步或手撑地,裁判长在每个裁判员的给分中扣除2分。

⑹预赛前3小时,来自同一单位的运动员可以顶替已报名的运动员参加比赛。在双人项目(决赛)开始之前,来自同一单位的选手可以顶替已取得参赛资格的选手参加比赛。替换选手的同时可以更换动作表。

⑺运动员报名后弃权,需交纳弃权费50元;抽签后弃权,需交纳弃权费100元。比赛期间的罚款上交组委会。

⑻儿童组双人项目如出现总分相同,则以第一个动作的同步实得分高者排前,如再相同则同法计算第二个动作,依此类推。如三个动作全部相同则名次并列。

⑼少年甲、乙、丙组男女混合团体分别按各参赛队伍运动员在各组别单项成绩最好的2名运动员和双人项目成绩最好的1对运动员的比赛动作实得分累计后作为男女混合团体成绩,得分列前者优胜,如得分相等则名次按单项第一名多者优胜,如再相等则计算第二名……如此类推。

⑽团体总分计算办法:按各参赛队伍运动员在各组别单项成绩最好的2名运动员和双人项目成绩最好的1对运动员的比赛名次分累计后作为该队的团体总分,得分列前者优胜,如得分相等则名次按单项第一名多者优胜,如再相等则计算第二名……如此类推。(儿童组成绩不计入各参赛队的团体总分)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儿童组成绩不计入年度锦标赛和团体总分。

(二)各年龄组比赛单项、双人项目和、男女混合团体分别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参赛人员不足8/队(含8/队)或以下的均数录取。

(三)获得单项、双人项目和、男女混合团体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

七、体育道德风尚奖:

    1、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按参赛队有5队(含5队)以下评选2队,10队(含10队)以下评选3队,15队(含15队)以下评选4队,16队以上评选5队。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按报名人数151比例评选。

    3、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按参加人数101比例评选。

八、裁判员:

(一)正、副裁判长和部分裁判员由广东省体育局选派,各参赛单位可选派1名二级以上裁判员担任裁判工作,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按照要求派出。

(二)裁判员必须自带竞赛规则、裁判法、裁判服装(白色短袖、白色长裤和白色运动鞋)、裁判证及等级标志,并按时报到。

(三)裁判员如出现严重违纪和不执行有关规定,将不予安排工作,费用自理。

(四)比赛期间,将组织裁判员对跳水规则进行学习并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作为今后晋级依据。

(五)大会指派的裁判员食宿、交通费由大会负责。

九、报名与报到:

(一)请各参赛单位按竞赛规程要求在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赛前30天,报名截止日期为赛前25天,网址: www.tyj.gd.gov.cn)。请各参赛单位扫描网上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于赛前20天发电子邮件至:czr97@126.com,联系人:陈增荣,电话:020-83825794,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各参赛队和裁判长、裁判员于赛前3天报到。

十、仲裁委员会:

    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一、经费:

(一)获得广东省少年、儿童跳水分区赛单项前8名和双人项目前6名的选手按在编人员标准收费。

(二)所有参赛的在编人员食、宿费标准:每人每天xxx元,超编人员每人每天xxx元。

(三)超编人员一切经费自理。

十二、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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