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东省青少年举重锦标赛补充通知
各参赛单位:
2011年广东省青少年举重锦标赛将于8月22日—31日在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伟伦体校)举行。现将比赛的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11年8月22日—25日(女子)
2011年8月28日—31日(男子)
地点: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举重馆。
二、报名日期:
请各参赛单位按竞赛规程要求在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2日至25日,网址:www.tyj.gd.gov.cn),报名后打印网上报名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于7月25日前分别寄至广东省体育技术学院举重中心和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路338号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逾期者,按不参赛论。
三、报到地点及日期:
1、地点: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2、日期:(1)女子举重裁判员请于8月19日报到。
(2)女子运动队请于8月20日报到。
(3)男子举重裁判员请于8月25日报到。
(4)男子运动队请于8月26日报到。
四、联系方式:
1、广州市大通路28号广东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举重中心。联系人:黄群林、张惜香,电话/传真:020-87353371;
邮编:510100。
2、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路338号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举重专项部。联系人:黎添才(13925108076)、江泓(13650819795)。电话/传真:020-85603421;邮编:510650。
五、收费标准:
1、比赛期间各运动队在编人员每人每天交纳食宿费100元(超编人员150元),提前报到或推迟离会,费用自理。
2、比赛期间交通自理。
附:2011年广东省青少年举重锦标赛竞赛规程
二○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2011年广东省青少年举重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时间:8月22日-25日(女子)
8月28日-31日(男子)
比赛地点:广州市
二、参加单位:
各地级以上市及佛山市顺德区。
三、竞赛项目:
1、少年男子甲组进行56、62、69、77、85、85公斤以上级六个级别的总成绩比赛。
少年男子乙组进行52、56、60、64、69、74、80、80公斤以上级八个级别的总成绩比赛。
少年男子丙组进行48、51、55、59、63、63公斤以上级六个级别的总成绩比赛。
2、少年女子甲组进行48、53、58、63、63以上级五个级别的总成绩比赛。
少年女子乙组进行45、48、53、58、63、69、69公斤以上级七个级别的总成绩比赛。
少年女子丙组进行44、47、50、53、58、58公斤以上级六个级别的总成绩比赛。
四、参加办法:
(一)参赛年龄(以省体育局公布的骨龄结果为准):
少年男、女甲组:1992年至1993年者
少年男、女乙组:1994年至1995年者
少年男、女丙组:1996年至1997年者
(二)各单位可报领队、医生各1人,男、女队教练员各1人。
(三)男子:每单位可报运动员20名。其中甲组可报5名、乙组可报8名、丙组可报7名。
(四)女子:每单位可报运动员18名。其中甲组可报4名、乙组可报7名、丙组可报7名。
(五)每级别每单位报名人数最多不能超过2人。
(六)某级别报名不足3人的则取消该级别比赛。
(七)运动员参赛不占名额,按第十四届省运会有关规定执行。
(八)运动员参赛需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各参赛单位必须在所在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含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如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九)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广东省体育局颁发的《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证》及第二代身份证;外省户籍运动员须同时持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注册证》。
五、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举重竞赛规则。
2、运动员报名后不能升、降级参加比赛。
3、运动员不能以小年龄组顶替参加大年龄组比赛。
4、运动员必须穿举重鞋,举重衣上场比赛。
5、运动员抓举、挺举的第一次试举重量之和不得低于报名总成绩男子20公斤、女子15公斤,否则不计算比赛名次。运动员报名成绩以1公斤倍数计算。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及计分办法:
1、每个级别均录取个人总成绩(抓举+挺举之和)前八名给予奖励,某级别参赛人数不足8人,则如数录取。
2、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予以奖励,总分相等计冠军数,冠军数相等计亚军数,依此类推;总分计分办法依照个人前八名按9、7、6、5、4、3、2、1累计。
七、体育道德风尚奖:
(一)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按参赛队有5队(含5队)以下评选2队,10队(含10队)以下评选3队,15队(含15队)以下评选4队,16队以上评选5队。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按报名人数15:1比例评选。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按参加人数10:1比例评选。
八、报名和报到:
(一)请各参赛单位按竞赛规程要求在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赛前30天,报名截止日期为赛前25天,网址:www.tyj.gd.gov.cn)。联系人:陈增荣、孙豪;电话:020-83825794、83810377,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报到日期:以补充通知为准。
八、经费:
各参赛队伍交通费自理,食宿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九、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广东省体育局统一选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补充。
十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