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东省青少年手球锦标赛竞赛规程及报名表
一、竞赛日期及地点
日期:7月20日-26日;
地点: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
二、参加单位
各地级以上市及佛山顺德区。
三、竞赛项目
男、女子手球。
四、参加办法
(一)参赛单位可报男、女子各1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医生1名,运动员16名。赛前10天确定14名正式参赛运动员名单。少于10名运动员的队伍,将不允许参赛。
(二)年龄规定(运动员参赛年龄以省体育局公布的骨龄结果为准):
参赛运动员参赛年龄必须是1993年以后者,其中1993年的不得多于4人。
(三)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广东省参加第十二届全运会代表团运动员、由我省各市输送到解放军并实行双计分的运动员,凡符合参赛资格和参赛年龄规定的,均可代表所属各市参赛,占报名单位名额。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广东省体育局颁发的《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证》及第二代身份证。外省户籍的运动员必须同时持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注册证》。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各参赛单位必须在所在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含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如未办理者,不予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男子组比赛为每半场30分钟,女子组比赛为每半场25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二)比赛采用双循环或单循环或分组交叉决赛制。循环赛的每场比赛结束时比分为平局,不再进行决胜期比赛;交叉决赛的每场比赛结束时比分为平局,将进行决胜期比赛,若第二个决胜期结束仍为平局,则按规定进行掷七米球决胜负。
(三)报名参赛六队以上(含六队),男、女子分别按照广东省第十三届运动会比赛成绩,依据编排蛇形原则分成两组单循环赛,决出小组名次,然后进行交叉淘汰附加赛。即两组前二名决1-4名,其余类推,决出名次。若通过交流协议组成的运动队,分组(含单循环)与原协议单位的运动队在同一组,则该两队比赛调整至前面的轮次进行。
(四)各单项报名人数少于3队,则取消该项比赛。
(五)比赛服装要求:
各队必须备有深、浅颜色统一(守门员的服装颜色应和场上队员服装颜色有明显的区别)、上衣前后号码实心清晰的比赛服二套(胸前号码至少10CM高,背后号码至少20CM高),并在报名单上注明服装颜色。
(六)比赛用球根据要求,另行通知。
(七)规则:除规程特殊规定外,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手球竞赛规则》。
六、决定名次办法
(一)胜一场得两分、平一场得一分,负一场得零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
(二)若进行双循环赛,最后名次决定以各循环赛的名次相加,少者列前。如名次相等,则以第二循环的名次为准。
(三)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时,按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1、有关队相互间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有关队相互间比赛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3、有关队相互间比赛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如仍相等,则按下列方法计算名次:
①全部比赛的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②全部比赛的总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5、以上方法计算名次如仍相等,则抽签决定。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不足8队均如数录取。
(二)各组获得前八名分别按9、7、6、5、4、3、2、1计分。
八、体育道德风尚奖
(一)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评选原则:报名参赛队5队(含5队)以下评选2队;10队(含10队)以下评选3队;15队(含15队)以下评选4队;16队以上评选5队。
(二)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按报名人数15:1比例进行评选。
(三)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裁判员”。按参加人数10:1比例进行评选。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各参赛单位按竞赛规程要求在网上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赛前30天,报名截止日期为赛前25天,网址:http://www.gdxjzx.org)。报名时必须填写报名工作的主要负责人、项目主教练的姓名及联系电话。另提交报名表后请将下载的报名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进行扫描,于赛前20天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gdxjzxqiulei@gmail.com邮箱,联系人:吕璇、孙天华,联系电话:020-83825794、83810377。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以不参加论。
(二)报到:各参赛单位于赛前二天、仲裁委员及裁判员于赛前三天到赛区报到。
十、仲裁和裁判员
仲裁和裁判员由主办单位统一选派。
十一、经费
各参赛单位费用自理,食宿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规程内容如与《广东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有冲突之处,按规程总则执行。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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