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少儿游泳分区赛(深圳赛区)补充通知
各参赛单位:
2013年全国少儿游泳分区赛(深圳赛区)将于10月3日至4日在深圳市游泳跳水馆举行,为保证赛事顺利举行,经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同意,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和报到:
(一)竞赛规程中增设18岁男、女子组(即是1995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的比赛。
(二)报名:
请各参赛单位按规程规定要求(竞赛规程、报名表格、补充通知等文件,请登录中国游泳协会官方网站(www.swimming.org.cn)和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网站(www.gdxjzx.org)下载,于2013年8月10日至9月10日进行报名,各单位报名必须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中须填写运动员的出生年月、报名成绩及主管教练员、注册证号码等),并发电子邮件到HWL@gdxjzx.org邮箱 ,同时用A4纸打印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后邮寄到承办赛区。邮寄地址:广州市较场西路16号广东省青少年训练竞赛中心黄伟龙收,邮编:510056。联系人:孙豪、黄伟龙,电话:020-83815010,13924269708。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
(二)报到:
1.请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编排记录长于9月30日、其他裁判员于10月1日、仲裁委员会委员于10月2日到赛区报到,逾期不到者,不予安排工作,一切费用自理。
2.请各参赛队于2013年10月2日12:00前到莫泰168酒店(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泥岗西路与红岭北路交汇处,联系人:李滨 电话:0755-61866622 手机:18603036688)报到。
(三)健康证明及保险:
参赛运动员须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各参赛单位必须在所在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含交通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如未办理者,不予参赛或须在现场办理后才能参赛。
(四)运动员报到时需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不认可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或派出所证明等)和全国注册证件,组委会将对运动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全国注册证件进行验证,如不符合条件者,取消比赛资格。
二、赛事信息及要求:
(一)届时组委会将向各参赛队免费提供两份含有参赛分组表的秩序册;比赛结束后,每队免费提供两份成绩册。若有需要,请提前联系组委会。(秩序册每本40元,成绩册每本60元)
(二)组委会将在赛前和赛中根据需要指定部分参赛运动员进行骨龄检测,费用自理。请各参赛单位指定专人配合做好该项工作。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总局游泳中心颁发的注册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参赛。
三、领队、教练员技术会议:
技术会议定于10月2日下午4:00在深圳市游泳跳水馆会议室举行,请各参赛队伍必须派领队及教练员依时出席,不允许其他人员代替出席,否则将不接受该队对本次技术会议涉及内容的投诉。
四、经费:
(一) 参赛运动员每人缴纳报名费50元。
(二) 大会统一安排食宿及交通,参赛队的教练员与运动员每人每天交纳住宿和伙食费280元(含比赛期间的交通)。所有费用需报到时一次性缴纳,比赛期间不办理退伙事项。
(三) 所有参赛的工作人员、教练员和运动员,必须到组委会指定酒店食宿。深圳本市区参赛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住宿,需收取每人200元的赛事管理费。
(四)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指派工作人员的差旅费报销按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五) 请各参赛单位于报到时向组委会交2000元纪律保证金,否则不予参赛。无违反赛风赛纪情况,赛后退款。
(六)深圳赛区接待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庆 ,电话:13823611806 ,传真:0755-83512409
电子邮箱:463295322@qq.com 。
五、其它:
(一)比赛正值国庆假期,请各参赛队注意交通安全并及时做好参赛的准备工作;
(二)各参赛队如需预定返程票,请将加盖公章的“返程票预订单”(附件3)于9月20日前传真至深圳赛区接待部。订票以传真为准,不接受电话预订。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订票费用自理。逾期若未预订,视为自行解决返程车票,敬请谅解。
(三)办理入住酒店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为保证各队顺利入住酒店,报到时请将各参赛队准备好全队人员有效证件。
(四)请参赛单位严格按照总局游泳中心文件要求执行,本补充通知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在国家游泳管理中心及赛区组委会。
2.竞赛日程表
2013年全国少儿游泳分区赛(深圳赛区)补充通知(8.13).pdf
全国少儿游分区赛(深圳赛区)组委会
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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